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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堕胎案件和误解欧洲人权法院不可受理决定的危险

 

2023 年 6 月 8 日,欧洲人权法院(“ECtHR”、“法院”)就AM 等人诉波兰一案发布了不可受理决定。该案涉及波兰宪法法院 2020 年 10 月 22 日的判决引入的立法修正案,该判决实际上禁止在胎儿畸形的情况下进行合法堕 危险”堕胎案件和 胎,涉嫌违反《欧洲人权公约》(“ECHR”)第 8 条。这篇博文旨在强调反堕胎者对这一不可受理决定的故意歪曲,并探讨从这一最新决定中可以吸取哪些教训,以便法院正在审理大约 1000 份有关波兰限制性堕胎政策的申请。

不予入境的理由

在评估AM 等诉波兰案的申请时,法院强调,“波兰育龄 斯洛文尼亚电话号码库 妇女面临怀有胎儿畸形的风险,可能受 危险”堕胎案件和 到限制获得治疗性流产的影响,申请人若要声称自己是这种情况下的受害者,必须提供合理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可能会发生影响她个人的侵权行为”(第 78 段)。然而,法院进一步指出,两名申请人声称自己的健康状况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风险更高,但并未提供任何医疗证据(第 80 段)。

同样,两名在提出申请时怀孕的申请人并未声称她们的胎儿被诊断出任何异常或存在此类风险(第 81 段)。此外,对于其余申请人,她们声称在计划怀孕时,她们担心她们不会从国家获得足够的 社论:一个基地 医疗服务,法院发现她们没有提供进一步的细节和/或任何文件来支持她们的主张(第 82-83 段。

最后法院强调虽然大多数申请人在申请中提到了他们的年龄

但他们并没有辩称由于他们的年龄,他们生下染色体异常的孩子的风险更高(第 84 段)。因此,法院发现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面临直接受到修订影响的 线数据库 风险,他们的申请被驳回,因为他们未能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 34 条证实其受害者身份(第 86-87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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